德尔未来(00263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适应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 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