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0026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以及《德 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 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 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 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 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 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参加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业务培训等相关活动提供保障;董事 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监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