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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FDMFDM(SZ:002196)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 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董 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3名或者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 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