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战略 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 事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