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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000599)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DOUBLESTARDOUBLESTAR(SZ:000599)2025-08-29 12:0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31080-8 号 致: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广新律师、祁辉律师(以下简 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 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