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佳音控股(0693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修订於2025年8月29日)
MEGAIN Holding (Cayman) Co., Ltd. 美佳音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 2021 年 3 月 31 日生效, 並於 2025 年 8 月 29 日由董事會修訂) (中文本為翻譯稿,僅供參考用) 1. 組成 4. 委員會的權力 4.1 委員會可以行使以下權力: – 2 – (a) 向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的任何僱員及任何專業顧問索取 其所需的資料、要求上述人士編製及提交報告、出席委員會會議並提供所需 資料及解答委員會提出的問題; (b) 就董事的委任或重新委任,評審有關董事的表現及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 立性; (c) 如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可為履行其職責或就協助涉及本職權範圍的事宜,對 外尋求法律或其他獨立專業意見,並由本公司支付有關費用(包括獨立的人 力資源顧問公司或其他獨立專業人士),以及確保具相關經驗及專業才能的 外界人士出席委員會會議。委員會有權進行其認為適當以助其履行職責的查 冊(包括但不限於訴訟、破產及信譽查冊)、報告、調查或公開徵募,並應 獲得充足資源以履行其職責;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