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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代表作为证券部 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中选举产生,分别负责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审计和财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薪酬设计、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