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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6034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适应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