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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603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 | |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权限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