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000338)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3:46

| | | 潍柴动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 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 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经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 务总监)、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7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且提名委员会成员至少包含 1 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