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0026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 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