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00260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