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0026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首席战略官以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以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生产、 经营和各 自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力;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