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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信息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相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和报告标准 第五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