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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00390)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细则
2025-08-29 14: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2025年8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陳文健先生(董事長)及王士奇先生;本公司的非執 行董事為文利民先生及房小兵先生;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修龍先生、孫力實女士 及屠海鳴先生。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加大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 告和季度报告。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具体包括 如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