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0007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 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宁环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