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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UEUE(SH:603600)2025-09-01 09: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履职,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长在拟定会议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