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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02 09:4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以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 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同《公司章程》中的定义范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 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