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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02 09:46

(2025 年修订)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战略性投融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相关方针及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