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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PCI-STCLPCI-STCL(SH:600728)2025-09-02 10:31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各职能机构及其职权 (一)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负责,并定期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 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审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章和本制度,对董事会就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和定期评估进行监督;审核公司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 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行业及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