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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PCI-STCLPCI-STCL(SH:600728)2025-09-02 10:3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 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以及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