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0235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 (2025年修訂)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戰略發 展需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確定公司發展規劃,健全投資決策程序,加強 決策科學性,提高重大決策的效率和決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公司 核心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董事會 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1)—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實施細則指引》以及《無錫藥明康 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無錫藥明康德新 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 會,並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戰略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工作是對公司中長期 發展戰略、戰略性投融資決策及可持續發展相關方針及策略進行研究並提出 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戰略委員會成員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必須包括公司董事長。 第四條 戰略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戰略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