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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国际(01044)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09-03 08:31

1 ( 于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044)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1. 設立 本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現組成和設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其權限、責 任和具體職責如下。 2. 成員 3. 秘書 委員會的秘書將由本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出任。公司秘書(如其未能出席, 則其委派的代表或由委員會在會議上委任的人士)應出席委員會會議及為會議作 記錄。 4. 權限 2.1 委員會所有成員須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董事會亦可全權酌情 罷免委員會成員。委員會須最少包括三名董事, 包括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 事; 2.2 委員會成員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占大多數; 2.3 委員會主席須為董事會 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2.4 根據不時修訂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或監管當局不 時制訂的其他適用守則、規則或規例,董事會可不時更改委員會的組合。 4.1 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向外界徵求法律或其他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支 付,亦可在需要時邀請具相關經驗及專業知識的外界人士出席會議;及 4.2 委員會應獲提供充足資源以履行其職責。 5. 職責 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