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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商置(00535)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GEMDALE PPTGEMDALE PPT(HK:00535)2025-09-03 08:57

Gemdale Properties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金地商置集團有限公司*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5. 委員會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委員會可因應工作需要時召開額外會議。 委員會主席可酌情決定召開額外會議。會議通知應送達所有委員會成員。 1/3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35)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成員 出席會議 2/3 6. 每次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名委員會成員。 7. 委員會會議的議事程序受本公司章程所規管。 1.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應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的不少於 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大多數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 (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且委員會 至少有一名成員須為不同性別的董事(如認為合適))。 2.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應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3. 行政總裁一般會出席會議,其他董事會成員亦有權出席會議。此外,在委員 會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其他個別人士(如人力資源主管及外聘顧問)可按需 要時獲邀請出席全個或部份會議。 4. 公司秘書應擔任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