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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股份(60318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山东嘉 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嘉华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及吴洪 祥近亲属吴洪力、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1 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