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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君(00041)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书
GREAT EAGLE HGREAT EAGLE H(HK:00041)2025-09-03 10:58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企業管治 守則的要求,委員會設立的目的為制訂政策並就提名、委任或重新委任 董事以及董事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供意見。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書 於 2025 年 8 月 26 日更新 1. 委員會的設立 鷹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董事會(「董事會」)於 2005 年 3 月 8 日設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2. 設立的目的 3. 委員會的組成 委員會委員須由董事會委任,且由不少於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委 員會委員必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並包括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 董事。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 4. 委員會秘書 委員會秘書由委員會委任,負責委員會會議會務安排,並備存會議記 錄。 - 1 - 5. 會議及法定開會人數 - 2 - 5.1 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二人。凡出席委員會會議的人數達法定 人數,即有能力行使委員會的所有或任何職權、權力及酌情權。 如委員會主席未能出席會議,出席的委員會委員可推選其中一位 委員主持該次會議。 5.2 董事會成員須應委員會邀請列席委員會會議。 5.3 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