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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科技(68837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MAYAIRMAYAIR(SH:688376)2025-09-03 11:0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个以 上的董事席位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拥有的投 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自由 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 工代表董事(如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 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 选举董事,详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六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包括两名)的董事时,应当采 取累积投票制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