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涉及全部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查验,并出具以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内容。 2025 年 9 月 4 日,本次股东会会议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丁盛同志主持。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汪晓雪、孟想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