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相关规则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