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