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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6886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AHBAHB(SH:688639)2025-09-04 13: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订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在不违反中国境内及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如 董事会委任新董事以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以增加董事会名额,该被委任的董事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