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适用)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