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 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李健飞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案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