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600503)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 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