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600503)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 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