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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葆轩(870357)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544 号 致: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14:30 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大屋路 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 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