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酒钢集团申请借款的议案》 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所需,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2.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关于接收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一致认为: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以 委贷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系为支持公司钢铁产业转 型升级及科研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贾萍、田飚鹏、刘朝建 2025 年 9 月 3 日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