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00746) - 江苏索普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司董事 会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文件 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认可、股东认可、公司认可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四)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五)依法履职、规范管理原则。 1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控股股东、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三条 独立董事属于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相关管理参照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 第四条 外部董事应当符合公司的行业特征和专业要求,选 聘外部董事应有利于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提升决策水平。选聘 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落实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性原则; 第五条 担任外部董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