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688598)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选 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 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 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 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