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智慧农业(00081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经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农华智慧 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 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 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