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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0008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经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 董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 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