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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生物(300401)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 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花园转债")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 如下: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根据 《募集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