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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和《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行使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 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