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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的产生、任职资格、履行职权等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义务、职权等工作 细则另行发文约束,不在本细则中列出。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两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某项业务或某些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处理具体的生产经营与管理事宜并向总经 理报告工作;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