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00249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维护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交易 所证券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信息,具体范围详见《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 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