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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00249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WINBASEWINBASE(SZ:002492)2025-09-05 13:17

| | |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 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提名 委员会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