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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0024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WINBASEWINBASE(SZ:002492)2025-09-05 13:1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 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 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下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的负责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