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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00249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WINBASEWINBASE(SZ:002492)2025-09-05 13:17

2025年9月修订 | 1 | | --- | | 13 1 |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 3 - | | 第三章 董事的当选 ... - 5 - | | 第四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 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四条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 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