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002131)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三名并至少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专业资格要求。除特 别取得豁免情况外,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通常居于香港。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