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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科工(02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DAHON TECHDAHON TECH(HK:02543)2025-09-07 22:13

大行科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五條 審計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由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務管理專長的獨 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責召集並主持委員會工作;召集人在委員內選舉產生。 第一條 為強化大行科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 「董事會」)決策功能,做到事前審計、專業審計,確保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有效監督,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 獨立董事管理辦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 「審計委員會」或「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內、外部審計的 溝通、監督和核查工作。 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監事應當對審計委員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成員是否按照本議事規則履行 職責。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由三名或以上的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組成,成員 應當為單數,所有委員必須為非執行董事 ...